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2019-07-2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隆公司)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一中轴九片区”的城市更新发展规划及对“龙华商业中心”进行开发建设,经公司201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相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51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编号:2013-052于2013年12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并于2014年1月7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相关《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于2014年1月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依上述股东大会同意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政府引进的中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简称: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该协议书),相关的《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已于2013年12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将公司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依照该协议书约定已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被搬迁房屋--公司龙华厂区腾空,并于2016年4月25日正式交付中洲集团处置,双方就此次移交事项签署了《信隆工业区房屋移交确认书》;

  二、依照该协议书约定的产权调换补偿方案,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将给予公司位置于龙华人民路或工业路旁适当处的国际标准甲级写字楼物业作为补偿回迁房屋,该物业交付时间应在公司被搬迁物业腾空移交开发商之日起39个月内(约定在2019年7月25日前)。

  三、近期,基于约定的补偿物业应交付的时间临近,公司密切与中洲集团子公司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的项目公司深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洲龙商)核实物业交付的进展情况,2019年7月22日中洲龙商向公司递交了《龙华商业中心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迁物业将延期交付:

  由于包括:

  1.中洲龙商于2018年8月将《龙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简称:专项规划)正式上报龙华区更新局,该专项规划现正在审批过程中。

  2.龙华区城市更新局对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及各片区地块功能属性进行了多次调整,其中公配、路网、权属规范处置等方面比原来大大提高了要求,例如此前各片区贡献率概算约为33%,而现在要求高达43%,这给本项目的开发增加了非常大的困难。近期中洲龙商正在抓紧与区更新局作最后沟通,争取尽早对专项规划进行确认;

  3、本项目内政府物业方面,其主管单位“区投管”公司前面因处于区领导班子调整期,项目内国有物业的处置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等诸多因素在内的更新改造项目的复杂性,龙华商业中心项目(简称:本项目)的进度与原预期有较大差距,因此中洲龙商明确无法在该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回迁物业交付给公司。

  (二)、中洲龙商对延期交付回迁物业的意见:

  中洲集团有着良好的信誉,2018及之前年份连年荣获“东省诚信企业示范单位”称号。中洲集团将严格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的内容,履行该条款的违约约定,向信隆公司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费,以弥补信隆公司因回迁物业延迟交付带来的损失。

  (三)项目工作当前推进情况:

  项目范围内全部业主已基本完成签约

  1、2019年3月底龙华区更新局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

  2、私企地块业主大部分已签约,余下少部分地块业主,正在抓紧进行详细洽淡。完成全部业主签约预计不会太久;

  3、理清了本项目内各地块的极其复杂的权属关系,与未签约业主全面达成协议的最大障碍已经排除;

  4、区领导班子已调整到位,项目内政府所属物业其主管单位“区管投”已启动参与项目的先期工作;

  5、已对项目范围内接收物业进行全面清租,淸租面积已过97%;

  6、已对改造范围内部分临时建筑物进行了率先拆除;

  当前龙华区领导班子调整已经到位,有利于项目下一步的推进,中洲龙商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克服一切困难,更快推动项目的各项进程。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龙华商业中心”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函》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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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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