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9-047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2019-07-2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收到股东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收到新民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新民实业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新民实业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新民实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新民实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新民实业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新民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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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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