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0-48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继续推进已承接的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工程、智慧水务建设运营、工程咨询设计等相关业务;同时,致力于通过水污染防治规划设计、提供智慧水务综合解决方案、建筑规划设计、石墨及新材料研发生产等项目开拓业务市场。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0-4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董事长孙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层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实施之日起,《总经理办公会规程》废止。
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机构设置及职位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机构设置及职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机构设置及职位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机构设置及职位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预算编制工作指引》废止。
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童利斌先生的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了潘景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副总经理潘景辉先生简历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潘景辉先生简历
潘景辉,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助理经济师。曾任职于罗湖区经济贸易局、投资服务中心、区委区政府两办、龙岗区委区政府两办、福田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南方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法务室)等。现任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潘景辉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公司查询,不是被失信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0-49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 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4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他事项: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其中议案1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欢迎广大股东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星期一)13:30-17:30至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9:00-12:00,13:30-14: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 英龙商务大厦29A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邮编:518118
联系人:杨新年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8
2、投票简称:华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9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9月1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层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所有提案表决指示如下: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