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5 来源: 作者: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42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发公共卫生危机带来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等严峻挑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经营、两手都要硬”的经营方针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同时通过内部管理提升效益,在满足防控疫情的条件下,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在2月中旬逐步复工复产。2020年上半年民航业受到疫情的重大影响,得益于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互补机制,报告期内公司高端装备研制与保障、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实现同比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整体实现同比增长,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持续向好,为实现公司跨越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面对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挥迎难而上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结构,特别是主动优化调整干部队伍,公司的整体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业务和管理协同性大幅度提升。2020下半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克服疫情等因素造成的经济下行影响,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公司的“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制定工作,为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谋篇布局。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15.74万元,同比增长1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6.71万元,同比增长-186.67%,实现扣非净利润1,075.71万元,同比增长19.85%;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721,401.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0,133.60万元。

  一、高端核心装备研制与保障

  报告期内,高端核心装备研制与保障实现收入9,707万元,同比增长78.10%,盈利能力持续加强,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主要特定客户实现了全覆盖,已签订订单快速增长,预计2020年全年同比实现较大增长。

  报告期内,在高端核心装备研制方面,某新型航空发动机电子控制器按计划完成阶段性研制任务,电动救援绞车和飞行员氧气系统成批量列装,与中商飞签订ARJ21机舱长时间供氧系统研制合同,纳入了中商飞供应商名录,年内完成长时间供氧系统装机件的研制工作;装备保障方面,航空发动机和APU保障能力增长较快,2020年上半年保障量超过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尤其是某重点型号航空发动机保障,在通过技术评审和鉴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客户市场,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此重点型号装备保障业务市场空间广阔,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在航空发动机方面长期技术积累形成的核心能力,在某型号航空发动机关键高温热部件的国产化立项研发与制造中取得阶段性突破,将形成航空发动机核心部件的制造能力,对企业发展与转型升级均有重要意义。

  二、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

  报告期内,微电子事业部实现营业收入6,034万元,同比增长144%,到目前已为超150家客户提供服务,增长明显。随着客户逐步导入和固化,科装产品的规模化和部分民品下半年的放量,预计2020年全年将比2019年实现成倍增长,并为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微电子事业部在技术能力、市场能力、品牌能力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一、5G移动通讯。公司已突破5G宏基站的射频氮化镓代工工艺技术,5G芯片生产能力达到Foundry级验证标准,具备晶圆量产代工能力,产品应用于5G基站。报告期内公司5G宏基站产品已经完成稳定性评估验证以及器件可靠性调试,已经为客户验证性流片,客户导入工作正全面展开,随着全球5G建设的全面铺开,5G基站芯片需求将放量,公司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前景向好;二、电力电子。硅基氮化镓功率电子,报告期内推进工艺优化,完成无金化工艺开发,有助于改善器件良率和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了公司硅基氮化镓技术的综合竞争力,已经实现向客户批量供货,为国内少数具备批量供货能力的单位之一,产品可应用于新能源、手机快充、光伏逆变器等,随着产品应用市场的不断扩展和成熟,市场需求将开始放量,公司硅基氮化镓业务将保持快速增长。三、光电VCSEL。2020年上半年完成6吋VCSEL技术工艺优化并实现小规模量产,发光效率、良品率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已经拓展了行业头部客户,预计2020年下半年进入批量量产阶段。四、滤波器。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知名厂商合作完成滤波器新工艺的开发,已经具备批量量产能力。公司滤波器芯片主要应用于移动通讯终端,如5G手机、Pad以及5G物联网终端等,具有频率高、面积小等突出优点,在5G频谱中具有非常好的应用前景。同时滤波器也是双工器重要组成部分,是通信射频前端模组中用量非常大的芯片,据Skyworks预测,5G手机滤波器数量将从4G手机中的40颗上升至70颗。五、科装产品。主要集中在横向制造和研发两个方向,在横向上,已经导入和固化了主流科装院所等主流客户,业务发展稳步向好。在研发方面,2020年上半年取得多个科装产品的定向项目,在国内排名靠前,这些项目预计将逐步转化为成科装部门定型项目并量产。

  公司建立了“聚焦核心客户”的市场模式,以行业头部企业为核心,与客户建立深度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2020年上半年,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高质量产品和技术服务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2020年上半年单颗芯片交付数量已超过2019年全年数,另外公司2020年不断优化产线,加强流程工艺、供应链管理,提升良品率,降低成本,实现更好的经营效益。

  三、航空工程技术与服务

  在航空工程技术与服务方面,报告期内,民航业遭受疫情严重影响,对公司飞机大修、客机改货机等业务带来较大影响,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8,426万元,同比增长9.82%。2020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B737-800客改货STC的FAA取证和FAA改装能力资质认证,以及完成了飞机拆解维修资质取证,成为华北地区首家拥有飞机拆解资质的单位,标志着天津海特的维修能力进一步提升;2020年上半年公司整机维修业务稳步提高,特别是公务机维修量、维修深度和营业收入等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在航空部附件维修方面,目前业务涉及70多种机型,并积极开拓特定客户的维修市场,提高国产大飞机维修及产品开发能力。下半年,公司将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客户、进一步提高维修深度和广度,提高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最大限度消除疫情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存量飞机资产的管理工作,并积极开拓新项目储备。

  四、航空培训

  在航空培训方面,因疫情限制人员流动,对公司飞行培训业务造成影响,报告期公司航空培训业务收入同比下降明显,但公司航空培训各分子公司积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培训课程体系。随着疫情逐步缓解,公司航空培训各分子公司不断加强与客户的交流及新客户的开拓,除新加坡培训基地外,国内的昆明、天津、沈阳三大基地的业务已经逐步恢复,天津飞安报告期内直升机飞行员培训业务增长明显,与客户签订了长期培训协议,培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沈阳飞安培训中心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具备开展飞行员、乘务员培训的条件和能力,业务前景看好。在D级全动飞行模拟机研发方面,参与中商飞国产大飞机模拟机研发,中标国产大飞机模拟机视景系统,突破并完成空客A320-NEO的D级全动飞行模拟器的研制,并积极推进波音737MAX全动飞行模拟器研制工作,预计年内交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6月28日,本公司投资设立四川海特融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24日四川海特融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海特融新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0%,进而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3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42)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1)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0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详见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1号楼第9-12楼,1楼101-105号房屋出租给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青云”),出租总面积为6197.63平方米,交易总金额1587.31万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公司董事辛豪先生担任步青云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步青云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因此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辛豪先生构成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0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详见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4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2)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1)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详见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与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出租关联交易。

  《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详见2020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4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1号楼第9-12楼,1楼101-105号房屋出租给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青云”),总面积为6197.63平方米,合同总金额1587.31万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同意公司本次出租房产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房屋出租具体事宜。因公司董事辛豪先生担任步青云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步青云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因此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辛豪先生构成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房屋出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TXJN6K

  4、法人代表:周裕康

  5、注册资本:100万元

  6、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不含住宿)、会议服务;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工艺美术品。

  7、股权结构: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步青云100%的股权,为控股股东。

  8、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辛豪先生担任步青云监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步青云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9、经查询,步青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1号楼第9-12楼,1楼101-105号房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步青云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交易有失公允。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 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及价款:出租人自愿将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1号9-12楼,1楼101-105号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建筑面积为6197.63平方米,合同总金额1587.31万元。

  2、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3、支付安排:承租人采用分期付款,于每期到期日前10日支付下期租金。

  4、协议生效: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房屋出租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让等事宜。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步青云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经营性往来,提高公司资产的收益率。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总金额占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比例为1.96%,占比较低,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八、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步青云无其他关联交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1.74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提交的本次会议材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的资料齐全。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出租该房屋经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而定,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本次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辛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房屋出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房屋出租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房屋出租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4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1号])核准,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82.023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0.00元/股,认购资金1,656,404,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40,157,164.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247,495.82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5CDA1014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015年9月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2016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12月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月原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募集户已完成销户。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已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销户;“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支行已完成销户。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已于2019年5月23日完成销户。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对该账户进行了销户。

  截止2020年8月24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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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201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和制造项目” 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735.1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542.7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

  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额度由20,058.00万元增至35,712.02万元,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建设内容在既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的基础上增加飞机改装业务,并将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调整为以B-737NG飞机客改货业务为主。

  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295.8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余额23,785.8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截止2020年8月24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累计使用99,490.59万元和变更后投资额99,472.05万元的差异原因为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3,856.87万元,募集资金变更后实际投资总额为33,838.33万元,差额18.54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项目计划实施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目前,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根据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已经逐步注销各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终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是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实际情况。本次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本次项目结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海特高新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随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毕,保荐机构和上市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4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规划的实际状况,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近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较低,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业务协议、确认单、业务凭证及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4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1号])核准,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82.023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0.00元/股,认购资金1,656,404,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40,157,164.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247,495.82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5CDA1014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9,490.59万元,其中,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8,853.19万元,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为637.40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

  2018年11月公司变更“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和“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合计30,277.8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公司变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和“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合计33,081.7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销户。

  2、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8年3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当知会保荐代表人。

  2015年9月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2016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12月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月原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募集户已完成销户。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已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销户;“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支行已完成销户。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和“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已于2019年5月23日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已于2020年6月16日完成销户。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形。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无剩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201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和制造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735.1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889.67万元。

  2、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542.7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943.62万元。

  3、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

  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额度由20,058.00万元增至35,712.02万元,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建设内容在既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的基础上增加飞机改装业务,并将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调整为以B-737NG飞机客改货业务为主。截至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为0。

  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295.8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0,800.43万元。

  4、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余额23,785.8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3,856.87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3,856.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33,838.33万元 ,差额18.54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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