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2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3日在合肥同智机电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张红、吴建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张红、吴建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六)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七)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张红、吴建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下午14:45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0年8月23日在合肥同智机电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鉴于关联监事李春燕、张家涛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关联监事李春燕、张家涛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0日 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交易日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3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特别说明:

  议案1、2、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所有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9月4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雁、徐鸽 邮箱:yhdm@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19”,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股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 日。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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