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5 来源: 作者: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公告编号:2020-66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020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光投资与周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国光投资将其所持公司28,103,035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转让给周峰。2020年8月3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国光投资持有国光电器91,212,685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47%。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国光投资持有公司63,109,65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47%。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77,395,09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2%,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20年7月22日,遵义华洋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遵义华本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遵义华海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遵义华声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转让方”)与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信基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直接、间接合计所持国光投资56.26%股权转让给惠信基金。本次股权转让后,惠信基金及北京智度德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控制国光投资69.19%股权,并通过国光投资控制公司13.47%的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后,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光投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公司140,504,745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978%,如本次转让顺利实施完成,智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智度集团将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智度集团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以上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示: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1,554.23万元,同比下降18.45%;营业利润2,613.60万元,同比下降8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2.00万元,同比下降79.87%;综合毛利率为16.23%,同比上升1.77个百分点。

  2020年1月-6月,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一、上年同期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产业园公司61%的股权,使得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70亿元;上年同期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带来3,157.10万元收益,2020年使用套期会计准则将报告期末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使得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3,265.10万元。

  二、扣除上述两项事项的影响(含产业园公司上年同期并表产生的损益影响),公司税前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约2,433.49万元,主要是:

  1.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客户需求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20亿元,但受益于公司各项降本增效措施初见成效,以及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1.77个百分点,使得报告期毛利额同比减少约2,124.86万元。

  2.销售费用同比减少约1,434.8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3.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约1,994.87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产业园公司61%的股权,报告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使得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约917.9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收到某客户赔偿款而结转了相关损益。

  三、除上述因素外,因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减少,所得税费用相应同比减少约1,970.47万元,使得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音响电声类业务:

  报告期内音响电声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0,526.5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2.21%。公司持续推进事业部制改革,以事业部为利润中心,构建责、权、利三者相互统一的内在系统,优化了管理结构,更好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虽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各项降本增效措施初见成效,音响电声类业务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上升2.86个百分点。

  市场方面: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消费终端需求减少,公司客户需求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与国内外客户的交流,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及能力,并继续沿用大客户开发战略,维护并持续深耕现有大客户。

  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客户完成产品的开发、设计及升级优化工作,新产品及新技术的研发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包括汽车音响项目、耳机项目、专业音响项目的突破及仿真工作深入研究及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电子设计、材料仿真、电声设计、结构设计和软件设计五个模块建立知识管理平台,实行公司内部资源共享,为工程师技能提升及全面发展提供支撑。

  供应链管控方面:依赖于公司具备竞争力的供应链系统及响应能力迅速的供应体系,公司物料供应及物料价格虽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但总体而言物料供应及时,价格波动不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实施双供应商、三供应商的认证工作,提升供应链管控水平。

  生产管控方面:公司于2020年2月初逐步复工复产,在满足抗疫的条件下,积极安排生产制造,满足客户交付需求。公司积极推进公司各部门进行质量体系改善及供应商改善活动,客户的要求就是公司的标准。

  2.锂电池业务:

  锂电池业务包括软包锂电池业务以及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

  软包锂电池业务由国光电子开展,国光电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要产品运用于无线耳机、移动音响、可穿戴设备、电子烟等产品。报告期内,国光电子引进行业优秀技术人才,不断改善工艺流程,加大对自动化产线的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销售额。报告期内国光电子营业收入8,606.31万元,同比下降4.75%;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产品结构变动较大影响,产品毛利率下降,国光电子净利润为-263.30万元,同比减少1,860.85万元。

  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由公司持股47.42%的参股公司广州锂宝开展。广州锂宝下属公司宜宾锂宝及宜宾光原已建成具备年产13000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及年产10000吨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能力的产线;报告期内自主研发了多款产品,并已量产,实现了市场销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同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伟成

  二〇二〇年八月廿五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0-6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陆宏达,董事周海昌、郑崖民、肖庆以现场方式出席,副董事长兰佳,董事何伟成、顾大伟,独立董事王路、魏天慧、沈肇章、刘杰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66)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66)并刊登于《证券时报》。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0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廿五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0-6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监事杨流江、肖叶萍、陈升弟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廿五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0-6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6月修订),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323号文《关于核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7年12月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479,91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999,976.9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164,992.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834,984.69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0398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本公司2020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15.7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385.05万元,2020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4.6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62.79万元,累计汇率变动的影响为41.10万元。截至 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103.3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1,023,372.66元,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募集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35,9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

  注2: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募集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24,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差异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于2019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廿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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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根据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本公司计划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65,834,984.69元。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从“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越南子公司实施,计划于2021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8月20日公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经综合考虑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生产和业务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并经2020年4月9日总裁办公室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不再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新增投入,于2020年度该项目无新增投入。该项目原承诺效益为年税后利润人民币12,213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相关已投产设备均已完工并实现量产。

  注2:上述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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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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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该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版导读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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