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0-08-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发行人”、“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景20转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均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8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认购金额不足178,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178,0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3,4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景旺电子本次公开发行17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8月24日(T日)结束。根据2020年8月20日(T-2日)公布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景20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景20转债本次发行178,000.00万元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共计1,780万张(178万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8月24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景20转债发行总额为178,00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24,716手,即24,716,000元;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景20转债共计为24,716手,即24,71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9%,配售比例为100%。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景20转债总计为1,505,065手,即1,505,06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4.55%,配售比例为100%。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景20转债总计为250,219手,即250,21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4.06%,网上中签率为0.00293701%。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8,519,511,797手,即8,519,511,797,000元,配号总数为8,519,511,797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 - 108,519,511,796。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8月25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0年8月26日(T+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景20转债。

  (三)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景20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0年8月20日(T-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座19楼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联系人:黄恬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联系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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