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1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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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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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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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利润表
1、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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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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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母公司利润表
1、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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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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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1、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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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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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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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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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数据更正原因说明
本次财务数据更正均系依据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所出具的审计调整,相关审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
1、根据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子公司Masterwood S.p.A.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部分科目金额进行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部分资产、负债或交易事项的列报科目进行重分类;
3、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0】第249号),对Masterwood S.p.A.收购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更正情况的说明
上述财务数据更正所涉及的其他数据相应更正,详见更正后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本次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关于该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本次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进行本次更正。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0-059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茂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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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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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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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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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下转B1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