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广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3,248,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1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964,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3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83,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44,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欧祉芊、陈丹键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087,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98%;反对1,160,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83,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037%;反对1,160,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29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投资建设国星光电吉利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3,219,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1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4%;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王广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3,097,227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593,152股。

  3.02选举王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094,526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590,451股。

  3.03选举程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097,227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593,152股。

  3.04选举黎锦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097,226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593,151股。

  3.05选举陈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097,226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593,151股。

  上述各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广军先生、王森先生、程科先生、黎锦坤先生、陈钊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万山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饶品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99,225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95,150股。

  4.02选举李伯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99,226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95,151股。

  4.03选举汤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99,225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95,150股。

  上述各项议案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饶品贵先生、李伯侨先生、汤勇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094,526股,其中中小股东股东同意股份数2,590,451股。

  5.02选举李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3,199,225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695,150股。

  上述各项议案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监事李经纬先生、李国华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闫兴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欧祉芊、陈丹键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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