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5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沈北灵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4,464,4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3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2,791,7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6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1,672,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7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2,928,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4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627,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0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93%。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464,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8,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志东、王瑞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5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41,372,0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29%,其中限售股份21,531,736股) 的第二大股东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840,2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89%。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风证券出具的《减持股份预披露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风证券持有公司股份41,372,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天风证券资金需求安排。
(二)股份来源:执行法院裁定取得。
(三)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四)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天风证券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840,26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8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资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六)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天风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天风证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股份预披露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5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沈北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胡天龙董事因出差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王富炜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康鹤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选举康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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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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