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决定聘任刘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编号:2022-04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刘振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刘振华先生简历

刘振华,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保障部部长助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部长,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支部书记。

刘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汪丽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汪丽雅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调研员职务。

鉴于汪丽雅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丽雅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汪丽雅女士仍将履行公司监事会主席职责,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汪丽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汪丽雅女士在公司监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汪丽雅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8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工程师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工程师陈铸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铸红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调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铸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铸红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日,陈铸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陈铸红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陈铸红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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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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