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5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上午9:15至2022年12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8日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山水东路5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陈凤军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4,234,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1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4,212,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0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9,8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8,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9%。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00 《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1.01推举周志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周志东,同意股份数:64,212,53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周志东,同意股份数:48,176股
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金奕欣、孔德洲。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8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8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下午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凤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周晓慧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周志东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由周晓慧女士变更为周志东先生,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志东先生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须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情形。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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