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6-08 A009版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I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3.36倍(截至2023年6月5日,T-4日),本次发行价格30.2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3.7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36倍),超出幅度为44.48%,亦高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6.88倍),超出幅度为25.5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海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4,1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52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1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4.86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4.86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1,500.00万股(含1,50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78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88,77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8,820,230.00万股的1.006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30.2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6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6月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0.22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统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08.5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30.2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0.3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30.22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I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截至2023年6月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I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36倍。

  本次发行价格30.2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3.7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36倍),超出幅度为44.48%,亦高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6.88倍),超出幅度为25.5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2023年6月5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3年6月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海看股份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良好的区位优势有效保证了公司新媒体业务拥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新媒体业务发展潜力巨大

  公司所处山东区域具有良好的人口、经济等区位优势。根据《2022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2年末,山东省常住人口10,162.79万人,位居全国第二;山东省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约为87,435.1亿元,位居全国第三;省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0元,较2021年度增长5.2%;其他各项经济和社会指标均位列全国前茅。此外,从人口特征来看,山东省具有较低的人口流动性,因此更为适合以家庭为受众群体的IPTV新媒体业务的发展。

  庞大的人口基数、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较低的人口流动性有利于带动区域用户规模的扩大以及对于高品质、互动性强的视听服务需求增长,有效保证公司新媒体业务拥有相对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新媒体业务发展潜力巨大。

  ②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突出的技术实力有效保证了公司在未来发展中的技术竞争优势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技术的趋于一致催生了IPTV等新媒体业态,新媒体行业天然地对相应技术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增强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及技术应用能力,公司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3,929.49万元、4,090.85万元、4,230.60万元,合计12,250.93万元,占营业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4.18%,研发投入比例处于行业内的较高水平。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获得4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9项;获得235项软件著作权。

  公司以创新推动业务发展,多次获得创新奖项,“基于5G的流媒体多屏分现系统”于2022年10月荣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二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互动视频——视角切换场景-三等奖;“基于大数据的IPTV智能推荐系统”于2021年7月荣获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2021年“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基于大数据的IPTV智能推荐系统》于2021年5月荣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首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智能推荐类三等奖。

  ③高度重视优质节目内容建设,积极创新特色、精品视听内容节目,构建兼具多样化和特色化的新媒体内容资源库

  内容资源是新媒体行业吸引终端用户、保持终端用户粘性和忠诚度的核心资源。公司注重对精品内容、特色内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视听节目内容的选取,构建出多样化的视听节目内容库。公司可提供200余路高清、标清直播频道,同时可以提供3小时时移和72小时回看功能,点播内容超过70万小时,为用户提供丰富的选择。

  公司积极进行在特色媒体视听内容服务领域的创新,上线了一系列主题栏目内容,例如“中医说”“宠物说”“普法说”“农技说”等,并取得了自主的节目版权,满足了特定用户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市场反响。“中医说”是公司自行策划的大型中医文化养生栏目,以传承中医文化为基础,为观众提供科学中医保健养生知识为目的,2019年荣获“金屏奖——IPTV最佳原创内容奖”;“爱宠说”积极倡导宠物健康,科普宠物全生命周期养护知识;“普法说”为公司策划打造的短视频栏目,以案例与说法结合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生动普法,弘扬正气。

  精品内容、特色内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版权内容在吸引终端用户、提升流量、推广平台品牌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通过构建兼具多样化和特色化的新媒体内容资源库,公司不断增强对终端用户的粘性,在基础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增强客户的付费意愿,提升用户流量的变现能力,进一步促进增值业务的发展。

  ④大力推动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根本转变,有效促进智慧化服务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公司以IPTV为依托的智慧化公共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号召,推进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根本性转变,跨界整合优质媒体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社会行业资源,积极开展社会公共服务,在IPTV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围绕IPTV终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利用自身积累的内容资源、技术应用探索数字乡村、数字社区、数字教育、数字养老等各类新媒体产品或服务模式,将IPTV打造成为家庭智能生活的大屏入口,成为兼具视听功能,同时又可面向社区、政务、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智能超媒平台。2022年12月,公司“IPTV‘114’模式全方位助力消费帮扶”项目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为“2022年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成为广播电视行业内唯一一家获得此项荣誉的企业。

  公司上市融资募投项目“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其中包括的子项目“海看智慧广电服务平台”和“海看公共服务云平台”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依托IPTV平台提供公共服务和智慧服务的能力。

  ⑤同时拥有不受地域限制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资质、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资质,相关业务仅初步布局,尚未充分开展,公司未来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除IPTV业务外,新媒股份及芒果超媒两家公司已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电视服务等资质开展相关业务。公司除拥有IPTV集成播控服务资质外,亦拥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等业务资质,公司在互联网电视与移动互联网领域进行了业务的布局,但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尚未充分发力,互联网电视和移动端市场存在较大规模可拓展空间。未来随着公司上市的完成,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入,上述领域均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次发行价格30.2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3.75倍,高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6.88倍),超出幅度为25.56%,存在发行人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30.22元/股、发行新股4,170.00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26,017.4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9,069.7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16,947.69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6月13日(T+2日)当日16:00前,根据《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的获得初步配售数量乘以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于2023年6月13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6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中泰证券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3年5月31日(T-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本版导读

2023-06-0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