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6-08 B024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下午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7名,杜至刚董事委托胡裔光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武斌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计划并捐赠定点帮扶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6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9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25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对议案6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票的监事对议案7回避表决;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议案9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等办理登记。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股东或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在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召开前持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预登记时间: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预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3425会议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艳、赵兴 邮 箱:ctgr_ir@ctg.com.cn

  电 话: 010-57680278 传 真: 010-57680279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2501会议室

  邮政编码:101199

  (二)注意事项: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规则,保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注:在修订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本版导读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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