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3一26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6-08 B044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3年6月1日以本人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6月7日上午,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鹰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7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一2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3一27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请召开。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通过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当日下午13:00至15:00。

  (五)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七)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非表决事项)。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 提案内容的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已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名称:《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传真、信函方式,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7日、28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3:00一5:00),共两天;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传真号码:0335-3023349

  电子邮箱:zhanghaiying@zjbctech.com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层2607室。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其受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见本通知下列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9”,投票简称为“中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需逐项表决的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

  2、对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提案在下列“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项划“√”,每项提案限划一次):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3-29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嘉、证券代码:000889)在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000,000股,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自增持计划披露以来,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850,000股,增持金额为284万元。具体增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主体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4、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仲裁事项目前尚待裁决,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中嘉 公告编号:2023-28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申请人”或“反请求申请人”、“中嘉博创”)与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称“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就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引起的纠纷事项【案号:(2021)京仲案字第2639号】,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予以受理。本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3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8日、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24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8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2)、《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0、2021-64、2021-91、2021-104、2022-06、2022-59、2022-60、2023-19、2023-24)和《关于与仲裁事项相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2022年年度报告》。此仲裁事项于2022年2月19日、2022年12月29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目前尚待裁决。

  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递交了《仲裁反请求申请书》,鉴于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反请求被申请人刘英魁资产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其所持的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已经部分被司法强制执行;根据反请求财产保全情况,反请求被申请人一方目前财产情况与反请求主张的金额相差巨大;反请求被申请人刘英魁据悉已经离境,其持有的公司大部分已变卖。双方就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及返还义务的主张完全背离,反请求被申请人具有无法返还公司对价的客观现实风险,在现有仲裁反请求申请下已经无法最大限度对公司利益进行保护。2022年9月15日,仲裁庭因原首席仲裁员主动退出本案审理,向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2639号仲裁案重新选定首席仲裁员的通知》。202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2639号仲裁案重新组庭通知》,选定新的首席仲裁员,并重新组庭。2022年12月19日公司向仲裁庭递交了变更仲裁反请求申请,2022年12月29日开庭后,公司多次催促仲裁庭对公司变更反请求的申请予以答复,直到2023年5月26日仲裁庭以变更仲裁反请求申请已过于迟延并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为由决定不受理公司变更仲裁反请求的申请。

  鉴于此,公司认为在本次仲裁程序中申请解除合同已无法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年6月5日,公司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向仲裁庭申请撤回对反请求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仲裁反请求撤回以后,公司将同时通过其他有效的司法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发布《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后,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新增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撤回仲裁反请求的申请是否被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及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撤回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本版导读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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