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3-06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6-08 B052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13日先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2-084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企业债券预案的公告》。此后,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相关要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本次企业债券申报材料。

  2023年6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证监许可〔2023〕1222号)(以下简称“注册通知”)。现就注册通知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30亿元,所筹资金15亿元用于土木工程建筑业、矿业及新材料、清洁能源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禁止投向负面清单领域。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审核机构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四、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五、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和主承销商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本年度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安排和偿付风险排查情况,并由律师事务所对项目的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六、公司应当做好债券募集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注册通知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本版导读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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