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8,567,491股股票,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数为922,091,196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A105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股东19人,代表股份210,062,56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8,960,60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1,101,95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邓锦欣和何嘉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9,87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5%;反对18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913,8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57%;反对18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9,874,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5%;反对18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913,8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57%;反对18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9,837,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1%;反对2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877,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69%;反对2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9,837,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1%;反对2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877,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69%;反对2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邓锦欣和何嘉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或D,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对应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或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对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427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4,427股。
另外,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日),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行权原因增加19,458,783股。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11,199,904股变更至930,604,26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11,199,904元变更为人民币930,604,260元。
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券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A105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3、电话:0757-86256351
4、传真:0757-86252172
5、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