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证券时报 2023-11-04 B056版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股票代码:000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请披露建设银行董事、监事、高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1,800,61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为19,300,61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为2,50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29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1,800,61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为19,300,61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为2,50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建设银行持有上市公司沈机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25,037,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6%。本次权益变动后,建设银行持有上市公司沈机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03,237,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及表决权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负责人(签章):杨铁军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 号

  附 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3年11月2日

本版导读

20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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