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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08年6月5日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008年氨纶纤维价格下降引致业绩下滑的风险。受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近年来氨纶纤维价格波动较大,以40D常规氨纶为例,2005年末较年初价格下降幅度约为20%,从2006年初氨纶价格企稳并从6月份开始回升,此后2006年12月和2007年2月又分别经历两次较大幅度的价格上涨,至2007年3月较2005年底涨幅约为109%;2007年4月起氨纶产品价格又开始回落,至2008年3月底下降了约35%。本公司氨纶纤维的平均销售价格近年来也有较大幅度的波动,2007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本公司每公斤氨纶纤维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分别为75.45元、46.66元、45.56元,2008年1季度本公司每公斤氨纶纤维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约为65.90元,较2007年全年的平均售价下降12.66%。2005年、2006年、2007年度及2008年1季度氨纶纤维的毛利率水平分别为6.77%、7.67%、39.29%和29.97%(2008年1季度数据未经审计)。2005-2007年氨纶产品所贡献的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全部产品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37.35%、38.69%、83.17%。如果2008年1季度后氨纶价格继续延续下跌行情,将导致本公司的业绩较大下降。

  2、芳纶1313市场推广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芳纶1313纤维外销比例较高,2007年、2006年、2005年出口销量约占到总销量的52.34%、50.29%、60.69%。本公司的芳纶1313纤维从2004年开始产业化,在国际市场上还需要一个逐步为客户认知和接受的过程。在国内市场,芳纶纤维长期以来由国外少数厂商提供,供货量有限,价格较高,受制于国内经济水平的发展,芳纶的应用还不广泛,尽管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目前的竞争对手较少,但该产品在国内的应用领域仍待开拓。如果本公司芳纶1313新增产能不能及时得到市场消化,产量增长可能趋缓,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

  3、芳纶1414的市场开拓风险。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对位芳纶产业化工程将生产芳纶1414纤维,芳纶1414纤维是公司新推出的产品,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虽然该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厂商有限,竞争环境较为宽松,且本公司在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时已对项目的市场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但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内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倍受国内同行关注。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尽可能地通过建立技术防火墙制度来防止个别人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垄断,但仍然可能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而产生的风险。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一方面会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进程,另一方面会缩小本公司与同行业竞争对手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相对优势。特别是芳纶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可能会使国内产生新的竞争对手,打破现有的竞争格局,影响本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1993年3月17日,经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1993]43号文《关于同意组建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是由原烟台氨纶厂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

  烟台氨纶厂为本公司独家发起人。本公司成立时,烟台氨纶厂将经评估确认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负债(不含土地使用权)投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10,753.86万元。根据山东审计师事务所鲁审事字[1993]第26号《关于对烟台氨纶厂资产评估的报告》,其投入的资产具体如下表:

  

  上述评估结果经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93)烟国资评字20号《关于确认烟台氨纶厂资产评估价值的通知》予以确认。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为9,350万股,本次发行3,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50%。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长朱敏英女士、副总经理于李强先生承诺: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烟台裕丰投资有限公司、烟台裕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汤光武、周国永、张德广、宫强、邵正丽、周兴琴、刘作义、刘丽华、王中平、张曙光、林荣、常勇、张钢、张军岩、王志新、顾裕梅、王国强、姜茂忠、蔚海星、刘永锦、王加强、王超、田威、王学、杨文杰、高昆伦、李卫、李忠山、曹德龙、侯方震、赵德亮、曹健萌承诺:所持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二)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

  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SLS,即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国有法人股股东。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氨纶集团与公司其他前九名内部职工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九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998年9月24日,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函[1998]109号文《关于组建烟台氨纶集团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原烟台氨纶厂改建为国有独资的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该批复,烟台市人民政府将烟台市国资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股权授权氨纶集团持有,依法行使国家股股权,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2006年12月4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烟政办函[2006]44号文《关于划转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复函》批准,同意将烟台市国资委授权氨纶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850万股国家股划转给氨纶集团持有,股权性质相应变更为国有法人股。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氨纶纤维、芳纶纤维系列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氨纶丝和芳纶丝。氨纶纤维主要应用于生产针织和机织弹力织物,能显著改善织物的服用性能;芳纶1313纤维以其出色的耐高温、阻燃和绝缘性能,成为高科技特种化学纤维,主要应用于环保、安全及电气绝缘。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氨纶

  氨纶丝主要应用于针织、机织弹力面料以及各种内衣、泳装、运动装、袜类、高档西服和装饰花边等。氨纶丝优异的性能使得其成衣保型性好,无压迫感,穿着舒适、悬垂,是纺织产品的高档原料。

  

  2、芳纶1313

  芳纶1313纤维作为一种有机耐高温纤维,广泛应用于特种防护服和高温过滤材料等领域。

  (1)特种防护服

  传统的阻燃纯棉防护服强度太低,燃烧后产生熔滴,不适合实战要求,经阻燃处理后只能达到暂时性阻燃,经不起时间和洗涤的考验,而且防火剂对人体有毒害作用,还会严重污染环境,早已在欧盟25个成员国中全面禁用。

  间位芳纶则属于永久阻燃纤维,它的阻燃性是建立在内部分子结构之上的固有特性,不会因反复洗涤而降低,并且无毒无害,完全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间位芳纶最优异的特性就是遇火不燃烧、不滴熔、没有燃烧后粘结皮肤的弊端。尤其在突遇900℃—1500℃的强温时,布面会迅速碳化并增厚,形成一种特有的绝热屏障,防火效果十分突出。

  间位芳纶还是一种柔性高分子材料,纤维柔软蓬松,耐磨耐用,具有良好的服用性能,可制成消防战斗服、防化作战服、飞行服及炉前工作服、电焊工作服、均压服、防辐射工作服、化学防护服、高压屏蔽服等一系列防护服装,广泛用于航空、航天、军服、消防、石化、电气、燃气、冶金、赛车等特殊领域。

  在发达国家,工商、税务、海关、卫生检疫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普遍装备有间位芳纶制服。间位芳纶还被大量用作宾馆纺织品、救生通道、家用防火装饰品、熨衣板覆面、厨房手套以及保护老人儿童的难燃睡衣等,为人们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2)高温过滤材料

  特殊的化学结构赋予间位芳纶无可比拟的长期耐高温性、优异的耐腐蚀性和尺寸稳定性,使它在耐高温过滤材料领域占据了主导地位。现在,本公司芳纶滤材(包括长丝滤布、长短纱交织滤布、短纤滤布、针刺滤布,可单独使用或混合使用)已广泛用于化工厂、火电厂、碳黑厂、水泥厂、石灰厂、炼焦厂、冶炼厂、沥青厂、喷漆厂以及电弧炉、油锅炉、焚化炉的高温烟道和热空气过滤,既能有效除尘,又能抵抗有害烟雾的化学侵蚀,并且有助于贵重金属的回收。

  

  (三)产品销售方式

  目前,公司产品采取“经销+直销”的复合销售模式。“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向氨纶产品的终端用户(经编、纬编等纺织企业)销售的模式。“经销”模式是指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经销商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约定的时间内自主销售本公司产品的模式。

  在国内,公司氨纶产品销售采取“经销”和“直销”的复合销售模式,芳纶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在国外,公司芳纶和氨纶产品采取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

  公司今年正在逐步转变营销理念,特别是针对氨纶的国内销售,从产品营销向服务营销转变,以“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原则开展营销工作,提高客户价值,变售后服务为售中和售前服务,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客户忠诚度,增强企业产品的信誉度和竞争力。细化销售考核指标,向资金回收和效益倾斜,有效促进货款回收。公司还加强品牌的动态宣传,扩大“纽士达”品牌的知名度。

  (四)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

  1、氨纶生产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氨纶丝的主要原材料为PTMG(聚四亚甲基醚二醇)和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除此之外,在生产过程中还耗用较多电力、燃料和水。

  PTMG作为一种比较常用的化工原料,国际上著名的大公司如德国的巴斯夫公司和韩国的三星公司都大批量生产该种产品。公司与上述企业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商业关系,PTMG的供应可得到充分保障。

  公司目前氨纶丝生产消耗MDI主要由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

  本公司电力供应全部来自烟台电业局,本公司同烟台电业局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可充分保证本公司的全部用电。

  公司用水由开发区自来水公司市政管网供给,为充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兴建了1,000吨的蓄水池,并投资兴建了2,050吨的废水处理装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在水资源方面可以得到保障。

  公司生产用蒸汽大部分由公司自建锅炉供给,所需的燃料为煤炭,主要来自省内及本市煤矿,所需燃料供应可得到充分保障。

  2、芳纶生产所需的原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生产所需的间苯二胺全部国产,主要供应商为天津染化五厂。公司与该企业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商业关系,间苯二胺的供应可得到充分保障。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探讨扩大间苯二胺供应渠道。

  生产所需的间苯二甲酰氯全部为国产,主要供应商为青岛三立、常州科丰、烟台裕祥、江西麒麟等。公司与以上企业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商业关系,间苯二甲酰氯的供应可得到充分保障。

  二甲基乙酰氨(DMAc)主要为进口,主要供应商为德国BSF、韩国三星、日本三菱等,公司与以上企业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商业关系,供应可得到充分保障。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实验国产,并且已经部分替代进口,并将继续扩大国产应用数量和范围,降低成本。

  芳纶事业部蒸气消耗全部来自烟台西部热电厂,本公司同烟台西部热电厂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可充分保证本公司的全部用汽。

  芳纶事业部用水较多,为充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高新技术园区兴建了1,500吨的蓄水池,并投资兴建了1,000吨的废水处理装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在水资源方面可以得到保障。

  (五)行业竞争情况

  1、氨纶

  至2007年底,行业内前5名企业合计产能占总产能的51%,行业的集中度大大提高。在中低端产品市场,行业内企业生产的氨纶产品的差别化程度不高;而在高端产品市场,受投资规模和技术要求的影响,产品市场存在着一定的壁垒。总体来看,除了少数特定规格和用途氨纶产品的价格会受到某些企业一定程度的控制,大部分氨纶产品的价格反映为市场供求竞争的结果,价格受控制程度较小。

  受前些年氨纶产品高利润影响,氨纶行业内投资呈现加速增长态势,导致近年来氨纶的产能增长过快,超过了同期需求的增长,造成2005年氨纶行业利润大幅度下滑。经过近几年的竞争,氨纶行业整体已逐步进入成熟期。

  2、芳纶

  目前,国内芳纶1313生产企业仅本公司和广东彩艳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的产能经已经达到2,500吨/年,广东彩艳股份有限公司产能为1,000吨/年,两家企业产能占国内总产能的100%,行业的集中度较高。从全球角度来看,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还有美国杜邦公司和日本帝人公司,存在明显的垄断格局。

  目前国内尚无芳纶1414生产企业,国内市场所需的芳纶1414均需进口美国杜邦和日本帝人公司的产品。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氨纶

  近三年在国内氨纶产能高速扩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大批新企业进入氨纶行业,瓜分市场份额。本公司通过迅速增加产能、改进工艺技术和产品性能、积极开拓市场等措施,将市场占有率一直稳定在9%以上。

  2、芳纶

  2005年国内表观消费量为850吨,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为70%左右。2006年国内表观需求1600吨,本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为50%左右。2007年国内表观需求2000吨,本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为60%左右。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注:第1项为发起人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的商标,第2、3、4、5、6项为公司设立后取得的商标。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的商标“”使用声明为英国和美国。

  2006年8月22日,本公司“”商标和“  ”已向印度尼西亚商标局申请注册,并取得D00 2006 026975号和D00 2006 026989号受理通知书。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用地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专利

  

  (三)非专利技术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情况

  1993年公司定向募集设立时,发起人原烟台氨纶厂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业务和员工全部进入了本公司,原烟台氨纶厂仅保留了非经营性资产,并不再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可能性。

  (1)主要股东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唯一法人股股东,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氨纶集团原为控股型公司,其本部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业务。2006年,氨纶集团新增芳纶造纸项目,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所生产的产品为芳纶1313绝缘纸。就该业务而言,从产品用途、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面对的客户群体等方面来看,氨纶集团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作为集团公司除本公司外的唯一控股子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各种纸管、纸板及相关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该等业务与本公司从事的特种化纤制造业无相同或相似之处。

  综上所述,氨纶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前,集团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向本公司作出承诺:“本公司现时及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贵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关联交易

  1、近三年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近三年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表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见下表: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简要情况

  1、氨纶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9号

  法定代表人:孙茂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573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装饰布、针织内衣、毛巾、服装及其它纺织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绝缘纸、各种纸管、纸板及其它纸制品的制造、销售;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化工及机械工程技术设计、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须凭许可经营的凭许可经营);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投资。

  2、氨纶集团的组织结构

  

  3、氨纶集团经营情况

  氨纶集团目前主要从事各种纸管、纸板及其它纸制品、绝缘纸的制造和销售。截至2007年12月31日,氨纶集团总资产为171,532.43万元,净资产为62,588.79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27,961.24万元(以上数据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集团改制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烟政办函[2006]48号《关于同意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制的复函》的批复,氨纶集团以存量转让部分产权的方式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制,改制后氨纶集团国有股占注册资本的51%,拟转让的国有产权占注册资本的49%;拟转让的国有产权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广泛征集受让方,实行竞价转让;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职工可自愿组成一个受让方到产权交易市场参与竞买;改制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06年9月30日;改制后企业必须接收安置现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职工、必须承继现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

  烟台市国资委于2006年委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氨纶集团进行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氨纶集团评估结果为: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35,565.30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0,700.88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5,135.58万元,增值率为14.44%。

  2007年1月22日,烟台国资委出函委托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氨纶集团49%的国有产权以不低于19,943.43万元的价格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公告20个工作日。2007年4月2日,氨纶集团49%的股权在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仅有由氨纶集团及本公司的管理层间接控制的烟台裕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泰公司”)在挂牌期间向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购买产权申请书》,最终取得该股权。

  2007年6月8日,烟台国资委和裕泰公司签订了《股权交易合同》,根据该合同,烟台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氨纶集团49%的国有股权转让给裕泰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943.43万元,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经国资评估[2007]4号文核准的氨纶集团评估净资产40,700.88万元。2007年6月12日,裕泰公司一次性向烟台联合产权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了产权转让价款14,943.43万元(前期缴纳了5,000万元保证金)。2007年6月14日,氨纶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至此,氨纶集团的股东结构变更为烟台市国资委持有51%,裕泰公司持有49%,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007年8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鲁政字[2007]1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情况的函》认为,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改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没出现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潜在问题及风险隐患。如因此次氨纶集团改制出现问题,将责成烟台市政府负责解决。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及会计师针对本氨纶集团改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该委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科、产权管理科、资产评估管理科、规划发展与企业分配科等11个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为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推进建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指导和推动本地区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九、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下转A15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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