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11月27日接到本公司股东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止2008年10月31日,南昌高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昌高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48,454股,占公司总股本108,446,568股的15.72%,南昌高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14%)于2008年11月25日质押给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浔阳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8年11月2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时止。
截止2008年11月25日,南昌高新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100万股进行了质押。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