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28,667,127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2月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A.公司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13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股本1.1331股。
B.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可获得的全部转增股份17,033,887股,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各流通股股东当日所持流通股份数占流通股份总数的比例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支付完成后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水平可按以下两种等价的方式进行表述:
●按转增后、对价支付前的流通股股数56,778,810股计算,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00043股对价股份。
●按转增前的流通股股数51,000,000股计算,方案实施后原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增加到73,812,702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4.4731股(其中1.1331股为自身转增股数、3.34股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方案实施后,成霖股份总股本为224,142,702股,其中流通股73,812,7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0,330,000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为200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1月30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28,667,127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00.00%,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83.08%和公司股份总数的45.38%;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 1 | 庆津有限公司 | 47,769,978 | 47,769,978 | 37.13% | 30.84% | 16.85% |
| 2 | 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 | 80,897,149 | 80,897,149 | 62.87% | 52.23% | 28.53% |
| 合计 | 128,667,127 | 128,667,127 | 100.00% | 83.08% | 45.38% |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 1 | 庆津有限公司 | 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 履行
承诺 |
| 2 | 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 | (2)在前款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委托出售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元,且减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对上述设定的价格(人民币10元)进行除权处理。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 履行
承诺 |
备注:由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现金,因此第一大股东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承诺出售的下限价格调整为每股人民币9.7元。
2007年5月,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股本。因此第一大股东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承诺出售价格的下限调整为人民币8.78元/股。
2008年5月,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股本。因此第一大股东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承诺出售价格的下限调整为人民币7.60元/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股)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 1.国家持股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5.境外法人持股 | 128,667,127 | 0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7.内部职工股 | | |
| 8.高管股份 | | |
| 9.投资者配售股份 | | |
| 10.其他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28,667,127 | 0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54,873,390 | 283,540,51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4.其他 |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54,873,390 | 283,540,517 |
| 三、股份总数 | 283,540,517 | 283,540,517 |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成霖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我们认为,自2008年11月30日起,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所持公司限售股份80,897,149股已经具备了上市流通资格,庆津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限售股份47,769,978股已经具备了上市流通资格。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已履行完毕。
成霖股份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