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自2008 年6月4日起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内容详见2008年6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公告)。因使用期限将满六个月,公司于2008年11月27 日以流动资金8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特此公告。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