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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08-3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1月27日

  2.召开地点:厦门湖里信宏大厦二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昆山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2096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0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情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的议案》(同意72096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乃文、邓再强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08-4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11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申请的所获得的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申请的所获得的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3、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23000万元整。该授信额度中的3000万元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湖里区兴隆路25号信源大厦第一层提供抵押担保,其余20000万元额度由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08-3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申请的所获得的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申请的所获得的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5106万元。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公司尚未与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签订上述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丰田品牌汽车销售等。 截止2008年10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951.34万元,负债总额1444.11万元,净资产5507.23万元,净利润962.31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95%股份。

  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湖里区信宏大厦二楼 法定代表人:周昆山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截止2008年10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608.86万元,负债总额-8.07万元,净资产11616.93万元,净利润441.01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55%股份,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2、保证期间:1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对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5106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1.6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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