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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毛金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公司已接受毛金华先生的申请,其离职日期为11月30日,辞职后毛金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对毛金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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