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接到大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函告,获悉科瑞天诚于2009年4月3日将原质押给北京供销社朝阳投资管理中心("北京供销社")的全部970万股中剩余420万股解除质押。(科瑞天诚与北京供销社的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事项已分别于2008年12月23日、2009年1月14日以及2009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
本次420万股解除质押的手续,已于2009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至此,科瑞天诚质押给北京供销社的970万股已全部解除质押。
科瑞天诚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的37.5%。科瑞天诚本次将420万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88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5375%。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