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董事姓名 | 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姚四俊 | 董事 | 因在外地 | 姚锦龙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经理姚锦城、财务总监郑彩霞及财务部郭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1,261,213,700.22 | 1,226,602,689.14 | 2.8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58,158,990.14 | 458,460,343.80 | -0.07% |
| 股本 | 139,599,195.00 | 139,599,195.00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28 | 3.28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98,935,317.08 | 354,265,891.23 | -43.8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1,353.66 | 18,830,876.76 | -101.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37,355.49 | 30,767,343.95 | -183.6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18 | 0.22 | -181.82%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22 | 0.1349 | -101.63%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022 | 0.1349 | -101.63% |
| 净资产收益率 | -0.07% | 0.04% | -0.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07% | 0.04% | -0.11%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65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50.00 |
| 合计 | -1,800.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4,89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杨晓叶 | 606,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振兰 | 440,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方威 | 40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毕爱丽 | 38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花 | 33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耿晓敏 | 319,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彦华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蔡宁 | 286,1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练敏瑜 | 283,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孙建荣 | 279,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 2,662.00 -100% 主要是本期未发生此项收入
所得税费用 6,964,890.61 -100% 主要是本期未计此项费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07年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为此美锦集团承诺: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的一年时间内,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以定向增发等可行方式,逐步将其余的焦化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报告期内,美锦集团和上市公司也一直致力于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美锦集团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焦炭产业政策的同时,为实现美锦集团的发展战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同时完成资产置换时的承诺,美锦集团计划将完善拟注入资产的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 |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并作出特别承诺: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 报告期内,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未减持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履行了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2007年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为此美锦集团承诺: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的一年时间内,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以定向增发等可行方式,逐步将其余的焦化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 由于政策因素的影响,公司大股东美锦集团承诺的解决同业竞争事宜尚不能在承诺的期限内解决。在承诺限定的一年期限内无法启动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案。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 |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承诺事项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09年03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中信证券 | 了解公司基本面,未提供资料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