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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09-16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4月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汤书昆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方锡邦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江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1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投资合作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和上海雷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的合作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事宜。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09-18)。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09-18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国家"十一·五"计划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环保指标,应对科技部、财政部推出"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示范计划,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事业的发展造福人类,双方一致同意利用各自的技术优势和产品资源在合肥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2009年3月13日公司与上海雷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博公司)在合肥市签署了合作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的合作协议。本公司现金出资440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55%。

  此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合作对方:上海雷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由上海电力公司下属上海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住所:上海市广顺路8号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47幢318室;法人代表:唐征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各种电池-电容混合动力汽车及充电设备的研发和生产经营,为公交、旅游、电力、环卫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提供各类优质零排放的电动汽车及相关的售后服务。该公司和本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在合肥建立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主要负责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客车车体产品,雷博公司主要负责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混合电能汽车驱动核心零部件。

  新成立的合资公司组装生产纯电动汽车产品,以及研究开发的混合动力和其他新能源汽车产品。新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55%,雷博公司占45%,双方自筹资金分两期以现金投资到位。第一批注册资金4000万元在公司筹备时到位;第二批4000万元必须在公司注册登记后1年内到位。

  经营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选拔任命。

  产品定位:生产纯电动汽车产品,以及研究开发的混合动力和其他新能源汽车产品。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成熟与扩大,逐步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系列产品。

  合作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双方董事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资合作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能够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求,且能更好的发挥公司产品技术优势。

  本公司认为此投资项目具有资源可靠、技术成熟、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市场稳定、发展潜力大的特点,属于投资方向合理、利润率较高、市场风险较小且高度可控项目,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能源汽车合作协议。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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