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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宏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景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84691")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景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本公司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定了本基金2008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298元。本基金2008年度实现净收益211,990,020.18元,期末可供分配收益为459,569,476.37元。本次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0,000,000.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09年4月23日

  除息日:2009年4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景宏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红利于2009年4月24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六、咨询方式

  1、登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拨打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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