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本报讯 长江证券(000783)今日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时审议通过2009年配股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共计5.02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长江证券近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通过《关于放弃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8年5月,长江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90亿元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充公司业务。长江证券今日表示,在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过程中,因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该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出现了许多不利因素。在市场环境不甚明朗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该公司认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可能无法完成原计划目标,决定放弃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与此同时,长江证券董事会还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配股方案的议案》,拟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4亿股为基数,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售5.02亿股。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配股价格将遵循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参照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等原则。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长江证券表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充公司业务,扩大公司规模,逐步开展并扩大创新业务规模。主要包括:优化营业部布局,加强公司网点建设,择机收购证券类相关资产,提高网点覆盖率,提升渠道效率,拓展渠道功能;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增强投资银行承销业务实力;适度提高证券投资业务规模;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开展金融衍生品及其它创新类业务;适时拓展国际业务;适度加大对参、控股公司的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业务安全运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