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时报在线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姓名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姜秋雷董 事公出
黄晓誉董 事公出陆剑斌
高成军董 事公出
李 静独立董事公出程春梅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陆剑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1,744,830,071.191,732,926,928.19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4,205,530.03144,944,842.926.39
股本287,834,760.00287,834,76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0.540.508.0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79,553,966.83111,056,568.56-2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60,687.11-27,703,355.59-133.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56,153.7510,470,865.35-45.0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200.036-44.44
基本每股收益0.032-0.096-133.43
稀释每股收益0.032-0.096-133.43
净资产收益率(%)6.01-19.1125.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

收益率(%)

-20.33-19.01-1.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债务重组损益49,534,077.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1,385.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009,664.08
合计40,615,798.79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情况63873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

条件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90000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亚南龙经贸有限公司3237819人民币普通股A股
陈耀端1020200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839900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中国青年出版社672000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人民文学出版社504000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504000人民币普通股A股
范兰成500784人民币普通股A股
陈志海500100人民币普通股A股
刘晖466504人民币普通股A股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降低是因为销量减少所致;

5、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是因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债务重组取得重组得利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存在逾期未偿还借款、欠缴税款、欠缴滞纳金、亏损等问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200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对 2008年度审计报告中所列示的强调事项提出了解决措施,现处于实施初期,效果还未显现。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金城股份,履行了股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   损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3,000.00-5,091.00增长41.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177增长41.24
业绩预告的说明2009年1-6月份,预计公司续亏,亏损额度约为3000万元左右,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生产成本提高。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5 持股30%以上股东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6 公司债务重组事项

2002年,公司向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借款4,962万元。由于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2004年12月,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2005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4)辽民三合初字第61号判决,判决本公司偿还本金4,962万元、利息399.19万元。2009年1月7日本公司偿还交通银行锦州分行2,000万元,2009年1月1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2004)辽民三合初字第61号判决。本公司对交行锦州分行其余的借款本息为公司债务重组利得。(该债务重组事项见公司于2009年2月6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3.5.7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沟通的主要内容
2009年01月12日证券处办公室电话沟通北京孟先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09年02月09日证券处办公室电话沟通沈阳高小姐了解公司与交行债务重组情况
2009年03月20日证券处办公室电话沟通股东郑先生了解公司披露的诉讼公告情况

               金城造纸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