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4月19日-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4月19日下午15︰00至2009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广场高桥路26号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6人,代表股份57,852,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9%。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1,07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1人,代表股份6,777,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7,769,7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6%;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为4429万股。
2.1 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2 出售资产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3 拟出售资产的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4 过渡期内拟出售资产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5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6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7 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8 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弃权758,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9%。
2.9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10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11 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12 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13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2.14 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12,72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5%;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
3、审议通过《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为4429万股。
表决结果: 同意12,72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4%;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1%。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资产和负债转让协议书〉、〈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书〉和〈补偿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为4429万股。
4.1 《关于签署〈资产和负债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72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4%;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1%。
4.2 《关于签署〈关于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72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4%;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1%。
4.3 《关于签署〈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72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4%;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75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1%。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联采购协议书〉、〈液晶显示模组委托加工协议书〉和〈液晶显示模组加工协议书〉的议案》
5.1 《关于签署〈关联采购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7,01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6%;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弃权75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1%。
5.2 《关于签署〈液晶显示模组委托加工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7,01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6%;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弃权75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1%。
5.3 《关于签署〈液晶显示模组加工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7,01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6%;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弃权75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1%。
6、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7,017,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6%;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弃权759,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1%。
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7,007,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4%;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弃权769,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1%。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6,998,4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反对75,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弃权77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小明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