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通过公司择机出售限售股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参股投资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景兴纸业”,证券代码:002067)7995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2009年9月15日上市流通。因此,同意公司将该部分股权核算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选择出售景兴纸业股票的时机和价格。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