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09年9月23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给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10月28日在深圳赤湾石油大厦16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桂茂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批准《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详见巨潮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 审议批准《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监局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该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 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财务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了公司的财务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5、 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满足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根据《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业务核算特点,特修订了公司的会计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第2项议案,将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