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石大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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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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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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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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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铁工作为本公司的国有股东,应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转持股数为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即467,500,000股。该转持工作已于2009年9月22日完成。转持后,中铁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50,0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6.10%。根据《实施办法》,对于转持后的国有股,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
2.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1587.1亿元,同比增长141.79%,1-9月份累计新签合同额4157.5亿元,同比增长69.39%。完成全年计划106.6%。
报告期新签合同额中,基建板块完成1453亿元,同比增长150.26%;勘察设计板块完成29.2亿元,同比增长170.37%;工业板块完成29.4亿元,同比增长47%;房地产板块完成19.8亿元,同比增长330.43%。
1-9月份累计新签合同额中,基建板块完成3794.4亿元,同比增长78.06%;勘察设计板块完成59.6亿元,同比增长102.03%;工业板块完成94.5亿元,同比增长36.36%;房地产板块完成64.3亿元,同比增长5.24%。
3. 报告期末未完成合同额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完成合同额5865.16亿元。其中基建板块5623.68亿元,勘察设计板块85.65亿元,工业板块66.44亿元。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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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无现金分红。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大华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