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0 月29 日在宁波香格里拉大酒店召开。公司现有监事7名,实到6名,监事王力行委托监事应林军表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杜群娟列席会议。会议由张辉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情况的检查报告》和为上述报告出具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检查监督意见书》。
本议案同意票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为上述报告出具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检查监督意见书》。
本议案同意票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同意票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