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九年十月十九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以书面通讯表决形式进行,会议就以下议案征询各位董事意见,议题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每位董事,全体董事已经于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前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审议中远航运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2、关于审议中远航运认股权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将本次认股权证募集资金净额452,742.41元及其利息继续用于投资建造公司2艘5万吨半潜船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3、关于修订中远航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中远航运《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原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1999年11月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公司于2002年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0万股,并于200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4年6月28日,公司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按200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36000万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以每十股转增三股的比例,增加股本1080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为46800万股。2005年4月22日,公司经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按200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46800万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以每十股转增四股的比例,增加股本1872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为65520万股。2008年9月16日,公司经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按2008年6月30日公司股本655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10股,增加股本6552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为131040万股。
现修改为:公司于1999年11月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公司于2002年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0万股,并于200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原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04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0,423,625元。
原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104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104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310,423,62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10,423,625股,其他种类股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