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中冠A、*ST中冠B 股票代码:000018、200018 编号:2009-0548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0月29日上午
2.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胡永峰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90,848,4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7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0,267,883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的 60.4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0,580,58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44.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修订《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原制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的第十二条(“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09年10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09-0544)。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90,848,468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60,267,883股,占出席大会的A股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30,580,585 股,占出席大会的B股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东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ST中冠A、*ST中冠B 公告编号:2009-0550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扭亏
2、业绩预告情况表
|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 | 增减变动(%) |
| 净利润(万元) | 约200 | -2595 |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约0.011 | -0.15 | - |
3、预计2009 年9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期间,公司经营业绩扭亏。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投资企业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预计盈利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