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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2063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09-04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在2007年10月-2009年10月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5%。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电电力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29日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

股票代码:002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

邮政编码:10010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特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远光软件、上市公司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2007年10月17日至2009年10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远光软件5%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四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本:人民币544776.9058万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1020011078196-1272
税务登记证号码:210213118373566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
控股股东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邮  编:1000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国  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居留权
朱永芃董事长中国北京
乔保平副董事长中国北京
杨海滨董事中国北京
陈飞董事中国北京
于崇德董事中国北京
张国厚董事中国北京
叶继善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刘润来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王光华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米树华总经理中国北京
朱跃良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陈景东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缪军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王保忠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姜洪源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中国北京
武俊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电电力直接持有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06)股份数量超过5%;此外,国电电力通过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持有其51%股权)间接持有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35)的股权超过5%。

截至2009年10月28日,国电电力持有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74%股权,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2.11%股权。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筹集资金进行其他项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权益变动决定

2008年8月21日,国电电力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权授权公司出售国电南瑞和远光软件部分股权的议案》,全权授权公司根据证券市场走势以及上述两个公司的股价情况进行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2009年10月28日,国电电力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远光软件股份数量达到了远光软件股份总额的5%。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电电力持有远光软件16,464,000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14.99%,2009年5月4日,远光软件实施了每10股转增8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电电力持有远光软件19,751,480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9.99%。

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国电电力16,464,00014.99%19,751,4809.99%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远光软件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时间买人/卖出成交数量(股)成交价格区间(元)
2009年7月卖出1,877,92214.07-16.40
2009年9月卖出185,20015.20-16.15
2009年10月卖出150,58514.39-15.52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股票代码002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16,464,000股  持股比例: 14.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2007年10月17日-2009年5月3日,国电电力出售远光软件的股票数量为4,261,118股,变动比例占当时远光软件总股本的3.88%;2009年5月4日,远光软件实施了每10股转增8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总股本为197,676,000股,自2009年5月4日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国电电力出售远光软件2,213,707股,占转增后远光软件总股本的1.12%,以上累计变动比例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5%。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电电力持有远光软件19,751,480股,占其总股本的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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