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10月28日,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该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zse.cn),公司定于2009?年11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提案人”)提交的《关于增加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经提案人认真研究,为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高效运作,现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
提案一:《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0年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对子公司 (仅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
提案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0年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40 亿元人民币的经营性土地。
提案三:《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0 年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项目公司总额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不含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对单个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以项目公司购买的经营性土地金额为限。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提案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符合《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本公司对于2009年10月28日公告的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修改如下:
1、在“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 7、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后增加:“8、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9、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10、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2、“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中“(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表决表格相应修改为:
| 议案编号 | 议案 | 申报价格(元) |
| …… | …… | …… |
| 7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 10.00 |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