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56号),核准本公司向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33,964,76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