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11日,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知,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同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北京市财政局备案确认。
原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继和履行。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