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思达高科
股 票 代 码:0006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6号思达数码大厦
通 讯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6号思达数码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9年 12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法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思达发展、本公司 | 指 |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思达高科 | 指 |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1572万股思达高科股票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 名称 |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方 |
| 注册资金 | 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
| 经营期限 | 1993年9月23 日至2023 年8月30日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6号思达数码大厦 |
| 营业执照编号 | 4100001001117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10102169970379 |
| 经营范围 | 科技、工业、商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及服务业的投资. |
| 主要股东 | 思奇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 思达集团工会委员会 |
| 唐人控股有限公司 |
| 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何政民 |
| 惠州友邦涂料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6号思达数码大厦 |
| 联系电话 | 0371-6579308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 李 方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郑州 | 否 | 否 |
| 刘双河 | 男 | 董事 | 中国 | 郑州 | 否 | 是 |
| 宋 丽 | 女 | 董事 | 中国 | 郑州 | 否 | 否 |
| 陈 莉 | 女 | 董事 | 中国 | 郑州 | 否 | 是 |
| 王西林 | 男 | 董事 | 中国 | 郑州 | 否 | 是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计划
思达发展为解决财务危机,偿还公司债务,出售了持有的思达高科股票。本次减持后,思达发展仍持有21,753,412股思达高科股份,占总股的6.91%。在未来12月内仍有继续减持的可能,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2009年11月24日,思达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思达高科股票420万股,占思达高科总股本的1.34%;2009年11月25日,思达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思达高科股票1000万股,占思达高科总股本的3.18%;2009年12月4日,思达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思达高科股票152万股,占思达高科总股本的0.48%。共计减持1572万股,占思达高科总股本的5%。
二、股份性质及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成交价格区间 | 减持股份 |
| | | (元/股)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 2009年6月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 5.09---6.0 | 5,129,900 | 1.63 |
| 2009年11月 | 大宗交易 | 7.59—8.06 | 14,200,000 | 4.52 |
| 2009年12月 | 大宗交易 | 7.41 | 1,520,000 | 0.48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根据思达高科2008年8月受让金基不动产15%股权时,思达发展作为的承诺(详见思达高科2008年7月25日的公告)本公司承诺:保证该部分投资2009年的收益不低于10%,承诺在2010年3月底以前按原来出让时的承诺购回金基不动产15%的股权。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李方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 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思达发展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思达发展董事会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郑州 |
| 股票简称 | 思达高科 | 股票代码 | 00067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郑州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7,473,412股 持股比例: 11.9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572 万股 变动比例: 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法定代表人:李方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