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闽闽东 公告编号:2009-059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2月4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19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4,93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唐远生先生、刘捷明先生、巫俊毅先生、王忠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薛爱国先生、李锦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审查合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009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3日),选举结果如下:
(1)唐远生先生:获得表决权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刘捷明先生:获得表决权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3)巫俊毅先生:获得表决权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4)王忠兴先生:获得表决权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5)薛爱国先生:获得表决权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6)李锦华先生:获得表决权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简永忠先生、黄旭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以上二名监事与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李钦彰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2009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3日),选举结果如下:
(1)简永忠先生:获得表决权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黄旭晖女士:获得表决权44,9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斌、王莉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名称:闽闽东 公告编号:2009-060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将有关选举职工监事公告如下: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09年12月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经充分讨论,会议选举李钦彰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本次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12月5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李钦彰,男,汉族,中国台湾人,1967年4月出生,台湾嘉义高中毕业。曾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人资处经理、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人资处处长。现任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闽闽东 公告编号:2009-061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4日在公司十九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到会的有唐远生董事、刘捷明董事、王忠兴董事及李锦华独立董事等4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其中巫俊毅董事委托王忠兴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薛爱国出差国外,委托独立董事李锦华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出席董事推荐唐远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需设董事长1名,现推选唐远生先生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设副董事长1名,现推选刘捷明先生为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现聘请王忠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王忠兴先生简历:出生于1966年,台湾中原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历任华映光电经营效率部经理、处长、协理;福嘉电子公司执行副总;中华映管LCM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华映管LCM营运中心总经理。
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现聘请黄爱武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爱武先生简历: 1973年出生, 1996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2006年1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工程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至2000年9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处科员,2000年9月至2008年2月历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企业管理处职员、综合办公室党务干事、董事会干事、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2月至今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
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现聘请林国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林国平先生简历:出生于1969年,台湾科技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专员、会计专员、会计部经理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LCM营运中心财务处处长。
六、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总经理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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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副董事长办理<资产负债转让协议>项下资产负债转让及过渡遗留等相关事务的议案》
根据2009年4月1日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签订的《资产负债转让协议》:闽闽东拟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资产负债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信息集团,信息集团同意购买该等资产和负债。为便于资产负债转让相关程序办理,提升作业时效,现授权委托副董事长办理该协议项下资产负债转让及过渡遗留等相关事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忠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爱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国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闽闽东 公告编号:2009-062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2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的有李钦彰及黄旭晖2位监事,实际参加表决3人,简永忠监事因故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李钦彰监事出席并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共同推举职工代表监事李钦彰主持,作出如下决议:
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需设主席一名,现选举李钦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