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英力特 证券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0-00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4日。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5-7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其他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钢电路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753202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传 真:0952-3689589
联 系 人:王有庆
五、注意事项:
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膳食费用自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审议及表决权。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委托人如未用“√”表示,则视同未作指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0-01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0年 4月2日以传真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江玉先生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2010-012公告);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是建新、胡占东回避予以回避,不参与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解传明、陈翠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议案》;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玉秋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网2010-009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解传明先生简历
解传明,男,汉族,1967年出生,籍贯山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
1988年至1998年在宁夏电化厂担任设备技术员、氯碱分厂副厂长、厂长;1998年至2000年在宁夏日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至2002年在石嘴山氯碱厂任车间主任;2003年至2004年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任氯碱车间主任;2004年10月至今在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烧碱装置长、调度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解传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陈翠兰女士简历
陈翠兰,女,汉族,1969年出生,籍贯浙江温州,毕业于西北大学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
1992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石嘴山第二碳素厂工作,曾任生产科总工艺员、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1997年1月至2002年6月任宁夏民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暖器材厂财务科科长;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宁夏宁河民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2003年7月至2007年8月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曾任氯碱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7年9月至今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副经理、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陈翠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张玉秋先生简历
张玉秋,男,汉族,1953出生,籍贯甘肃临兆,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3年5月至1996年11月任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1996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宁夏宁河民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任宁夏宁河民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7年1月2008年9月任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9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0-01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14日下午14时在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2日以传真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淑萍女士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0-01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释义
公司/本公司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力特集团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公司 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
●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西部公司与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签订的《发电量转让协议》,以236.5元/KKWH支付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电成本,预计2010年日关联交易金额6885万元左右。
根据公司、西部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产品运输代理协议》,按产品的开票含税销售收入0.3%收取运输代理费,预计2010年西部公司与物流公司产品运输代理关联交易金额558万元左右。
根据西部公司与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签订的《燃料运输代理协议》,委托元嘉公司对西部热电生产所需的原煤进行运输,按12.84元/吨收取运输代理费,预计2010年西部公司与元嘉公司电力燃料运输代理关联交易金额193万元左右。
公司2010年采用委托借款方式,由英力特集团委托银行向公司借款总额103700万元左右。按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预计2010年度因关联借款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按银行利息计算)5389.79万元左右。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秦江玉、成璐毅、是建新、胡占东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一、预测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010年全年发生金额(万元) | 2009年发生金额(万元) |
|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6发电量转让 | 2754 | 3900.06 |
|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发电量转让 | 4131 | 0.00 |
| 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产品运输代理 | 558 | 60 |
| 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燃料运输代理 | 193 | 403.76 |
|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 | 5400 | 4232.46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树华
法定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
主要经营业务: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属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司与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双方之间因发电量转让而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璐毅
法定住所:银川开发区创新园44号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日期:2007年3月5日
主要经营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属英力特集团全资子公司,英力特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有公司22.11%的股权,英力特物流与本公司因产品运输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小明
法定住所:银川市南环路西路13号
注册资本:600万
成立日期: 2000年11月28
主要经营业务:煤炭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属英力特集团控股子公司,英力特集团持有40%的股权,西部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西部公司委托元嘉公司进行运输代理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树华
法定住所: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号办公楼
注册资本:49879.3万
成立日期:2006年6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化工、电力、热力、冶金生产及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22.11%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其余非关联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刘万毅、徐敬旗、李铎,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发表专项意见,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5、6#发电量转让协议》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0年4月13日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与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发电量转让协议》;
2、交易标的:5、6#(2×25MW)发电机组对应的发电量;
3、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2010年1月1日0:00-2010年7月31日24:00西部公司按含税价236.5元/kkwh支付石发公司转让电费;
4、本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0:00时至2010年7月31日24:00时。
《10#发电量转让协议》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0年4月13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发电量转让协议》;
2、交易标的:10#(50MW)发电机组对应的发电量;
3、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2010年3月1日0:00-2010年12月31日24:00公司按含税价236.5元/kkwh支付石发公司转让电费;
4、本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3月1日0:00时至2010年12月31日24:00时。
《西部公司产品运输代理协议》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0年4月1日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产品运输代理协议》;
2、交易标的:运输西部公司固体产品聚氯乙烯、片固碱、石灰氮、双氰胺;
3、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以产品开票销售收入的0.3%计算代理费,并于次月10日支付给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英力特化工产品运输代理协议》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0年4月1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产品运输代理协议》;
2、交易标的:运输公司固体产品聚氯乙烯、片固碱、石灰氮、双氰胺;
3、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以产品开票销售收入的0.3%计算代理费,并于次月10日支付给宁夏英力特物流有限责任;
4、协议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燃料运输代理合同》
1、协议签署时间及签署方:2010年4月13日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与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燃料运输代理合同》。
2、交易标的:西部公司发电所需原煤的运输代理;
3、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以12.84元/吨,每月一结,在次月15日之前结清。
4、协议主要内容:对西部公司发电所需的原煤进行运输、配煤、二次搬运、道路及车辆清扫。
5、协议的有效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4、《发电量转让协议》
5、《燃料运输代理合同》
6、《产品运输代理协议》
特此公告。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