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8
权证代码:580024 权证简称:宝钢CWB1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0年4月29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伏中哲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马国强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会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何文波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听取了《关于原料风险管理策略和应对措施的报告》及《关于钢铁产品市场风险管理策略及应对举措的报告》,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10年一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10年一季度末坏账准备余额46,282.3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7,888.05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906.32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2010-2015年发展规划》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9
权证代码:580024 权证简称:宝钢CWB1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0年4月29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李黎主席主持,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0年一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2010-2015年发展规划”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等3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0
权证代码:580024 权证简称:宝钢CWB1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9日下午2点在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69号宝钢文化中心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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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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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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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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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9年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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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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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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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2010年度预算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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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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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提案。
9、关于聘任德勤为2010年度独立会计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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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增选刘占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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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