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上午十时在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一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0年 4月 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周汝祥先生、于国庆先生、龚新海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李钟华女士、杨光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因公司上市,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并决定提请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决定提请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浦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协议于此议案审议通过后再签订,待协议签订后另行公告;
四、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信会专字(2010)0171号《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4,743,272.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96,579万元,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公司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9时在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决议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9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6 号文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1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0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草案)》做如下修订:
1. 第三条 公司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10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92万元。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89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7,39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73%;社会公众股东持有2,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27%。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上午在江苏省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秀来先生、监事李秋荣先生、张春红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4,743,272.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二、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公司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4月 29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500 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 2,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51.00 元/股,共募集资金 12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300 万元。较原23721.0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96579.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宁信会验字(2010)第0010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欲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2.25%,活期存款利率为0.36%,银行贷款利率和超募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率差异。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单位:万元
| 银行 | 借款日 | 到期日 | 金额 | 利率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浦头支行 | 08.6.30 | 10.6.30 | 2,000 | 5.4% | 提前归还 |
| 09.12.17 | 10.6.10 | 1,000 | 4.86% | 提前归还 |
| 09.12.29 | 10.6.25 | 1,000 | 4.86% | 提前归还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营业部 | 07.12.28 | 10.12.28 | 1,500 | 5.4% | 提前归还 |
| 08.6.30 | 10.6.26 | 1,200 | 5.4% | 提前归还 |
| 09.12.22 | 10.6.16 | 1,300 | 4.86% | 提前归还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营业部 | 09.12.28 | 10.6.27 | 1,000 | 4.86% | 提前归还 |
| 江都农村商业银行铺头支行 | 09.12.11 | 10.5.25 | 1,000 | 4.86% | 提前归还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 | 09.11.23 | 10.5.20 | 1,000 | 4.86% | 提前归还 |
| 合计 | | | 11,000 | | |
由于我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农药,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为了不影响用药季节的销售,必须备足一定量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存货,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2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项目将于2010年投产,都将增加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公司计划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保荐意见》,认为:长青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可行性的、必要的,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同时长青股份承诺在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
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光大证券同意长青股份将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谨慎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11,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 8,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11,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8,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6 号文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500 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 2,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51.00 元/股,共募集资金 12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30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宁信会验字(2010)第0010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信会专字(2010)0171号《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该审核报告,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4,743,272.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止 2010 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104,743,272.80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人民币元) | 项目备案单位及备案号 | 备注 |
| 项目直接投资金额 | 土地使用费分摊 | 公共配套设施分摊 | 合计 |
| 1 | 年产12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 | 19,199,644.15 | 1,701,024.00 | 6,365,320.02 | 27,265,988.17 | 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3210000801049 | 部分完工 |
| 2 | 年产1200吨吡虫啉原药 | 45,211,908.58 | 1,701,024.00 | 6,365,320.02 | 53,278,252.60 | 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3210000801050 | 已完工 |
| 3 | 年产300吨烟嘧磺隆原药 | | 1,701,024.00 | 6,365,320.01 | 8,066,344.01 | 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3210000802424 | 尚未施工 |
| 4 | 年产500吨烯草酮原药 | | 1,701,024.00 | 6,365,320.01 | 8,066,344.01 | 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3210000802425 | 尚未施工 |
| 5 | 年产500吨稻瘟酰胺原药 | | 1,701,024.00 | 6,365,320.01 | 8,066,344.01 | 扬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3210000802423-1 | 尚未施工 |
| | 合计 | 64,411,552.73 | 8,505,120.00 | 31,826,600.07 | 104,743,272.80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4,743,272.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保荐意见》,认为:长青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04,743,272.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永华也对公司截止2010 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且本次置换距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的规定。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的规定。本次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光大证券同意长青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04,743,272.8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在江苏省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18日上午9时
二、 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3日
六、 会议议题:
(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七、 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2010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八、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0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 时 ,下午2:00—5: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5月17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 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3、邮政编码:225218
4、联系人:肖刚
特此通知。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序号 | 议 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 | |
| 议案 2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工商登记》的议案 | | |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