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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汇局调减今年短期外债指标规模
贾 壮

  证券时报记者 贾 壮

  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决定,适度压缩2010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总规模,共核定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324亿美元,在2009年指标规模基础上调减1.5%。

  外汇局指出,应从服务经济增长、支持贸易融资、防范外部金融风险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角度出发,对指标使用情况和资金来源运用结构特点,公平合理地分配、调剂指标,提高指标使用效率。

  据悉,为优化指标分配结构,提高指标使用效率,外汇局调减了指标历史基数大、指标使用率低的中、外资金融机构指标,对近年贸易融资业务发展较快的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具体来看,外汇局核定部分中资银行2010年度指标99.38亿美元;核定部分法人制外资银行及对指标实行集中管理的外资银行分行2010年度指标145.49亿美元;核定各分局、外汇管理部用于辖区内中、外资法人制银行、未对指标实行集中管理的外资银行分行以及中资企业等机构的地区指标79.04亿美元。

  外汇局指出,要引导、鼓励境内机构拓展贸易融资业务,促进实体经济和对外贸易健康发展。2010年分局地区指标应优先向贸易结算量大的银行倾斜,保证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业务的贸易融资。

  关于中资企业借用短期外债的问题,外汇局提出,各分局可将2010年度地区部分指标以余额方式核定给辖内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核定给中资企业的指标仅限用于其借入的签约期限不超过一年(含)的短期外债。指标可在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之间调剂使用指标。核定指标的中资企业须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或允许的行业,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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