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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摘要
组织结构 图2.2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独立董事刘勤勤、史锦杰、王友伟、王淑慧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玉柏先生、首席执行官翁振杰先生、财务负责人李坤唯女士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刘影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为国有独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2年1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改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9号)批准,获准重新登记,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3373亿元 (含美元1565万元);2004年底,公司进一步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6.3373亿元,取得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0001800019)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10226530H002)。2007年10月1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7]461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获准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并已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0051H250000001)。

  2.1.2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重庆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ongqi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Ltd.

  英文名称缩写:CQITC

  2.1.3法定代表人:何玉柏

  2.1.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2.1.5邮政编码:400010

  2.1.6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qitic.com

  2.1.7电子信箱:cqitic@cqitic.com

  2.1.8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吕维

  联系电话:023-89035888

  传真:023-89035998

  电子信箱:cqitic@cqitic.com

  2.1.9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2.1.10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层401

  2.1.11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12楼

  中豪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广场22层

  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77号雨田大厦23层

  2.2组织结构 图2.2

  ■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表3.1

  ■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

  注:2010年1月20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核准翁振杰证券公司董事长类人员任职资格;

  2010年2月3日,翁振杰同志辞去重庆三峡银行董事长职务。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表3.3(监事)

  ■

  注:2010年4月28日,公司股东决定免去贾眉本公司监事职务。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

  3.5公司员工

  表3.5

  ■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的经营目标是:突出信托主业地位,以创新为核心推动信托业务拓展,重点为优质客户特别是机构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提高控制、驾驭风险的能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在信托服务领域奠定全国性的行业领先地位,将公司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信托金融机构,充分实现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发展。

  公司的经营方针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诚信树品牌,以创新促发展;严控风险,稳健经营,发展壮大与风险防控并重,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的战略规划是:立足重庆,紧紧抓住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和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契机,调整资产结构和业务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投资为核心,大力发展信托主业,力争公司信托规模、管理水平、赢利能力不断迈向新的高度;同时,积极探索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引进优质战略资本及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经营业务由自营业务、信托业务等构成。自营业务主要开展贷款、金融机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业务;信托业务主要开展资金信托、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信贷(票据)资产转让、投资银行等业务。

  4.2.2公司信托业务的主要品种是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按运用方式分为投资类信托、贷款类信托、财产(财产权)管理类信托。

  4.2.3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宏观上,2010年我国经济将进入复苏阶段,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正逐渐降低,经济环境总体向好。同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不会发生根本性转变,宏观经济政策处于相对宽松的状态。因此,信托发展的整体环境正不断改善,向良性方向发展,系统性风险逐渐降低。

  随着信托业的不断壮大和发展,信托工具独特的制度优势和灵活性已得到投资者及各大机构的充分认识,信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行业发展迅速。银信合作、政信合作、保信合作等发展迅猛,且合作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强,合作层次更高、领域更加广泛,进一步合作的空间巨大。与此同时,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民财富迅速积累,风险意识增强,投资者数量急剧扩大,理财需求扩大,为信托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基础资源。

  与此同时,国家针对信托业出台一系列政策,促使信托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建设、风险控制、产品创新、项目管理等方面日臻完善,决策更加科学,抗风险能力不断加强。而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一系列行业自律文件,将进一步规范行业竞争,提高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重庆地处西部,当前拥有直辖、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西部大开发三大历史机遇,区域经济发展形势良好。近年来,通过“五个重庆”建设,地方经济飞速发展。尤其是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定位,为公司发展信托主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经营合规稳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和拥护;公司经过2009年“内部管理年”,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内控制度更加完善,投资结构更加合理,风险控制体系更加严密。公司稳健发展,连续三年净利润超过五亿元,已成为资本充足、资产优良、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信托公司。

  4.3.2不利因素

  2010年将是“最为复杂的一年”。一方面,随着经济的不断复苏,随之而来的通胀压力不断增大,由此导致宏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出现相应的调整,尽管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不会发生根本性转变,但其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将会随着经济复苏及通胀预期逐渐减弱,并逐渐收紧,政策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可能对实体经济、进而对信托业产生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随着信托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监管部门对信托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并出台一系列政策对信托业务及信托公司进行规范,这些政策在规范信托业的同时,也使信托公司在业务创新和业务空间拓展力度上更加谨慎。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综合经营的背景下,理财市场竞争激烈、监管规则不统一,信托公司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信托的制度优势被削弱,面临着来自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严峻挑战;银信合作中,信托公司仍然处于被动地位,产品附加值较低,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资本市场对信托公司的准入限制,削弱了信托公司在证券类业务的创新和管理能力;全国信托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公司地处西部,信息和资源都比较匮乏。

  此外,相对于银行、证券、保险业,社会对信托业的了解程度还不够高,信托知识还不够普及,合格投资者尚需培育,信托资金来源渠道较窄;信托公司自身投资管理、风险管理能力尚不被认同,资产证券化、企业年金等领域的门槛还只有极少数信托公司能够进入;信托业务转型要求重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但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仍不完善,房地产信托基金在短时间内难以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退出机制的欠缺严重制约私人股权投资业务的开展。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各自的权责和相互制约关系,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各自的权责和授权制约关系;公司经营班子与下属部门也形成了有效的授权分责关系。

  公司坚持“诚信、稳健、创新、求精”的经营理念,讲求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尊重人才,努力实现员工价值,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构筑“以团队精神实现公司价值,以企业发展实现个人价值”的企业文化体系。

  4.4.2 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各项业务;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出任审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以控制公司重大业务的经营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按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置内部各部门。前台部门对业务进行受理和初审,并负责实施项目的具体操作;中台对业务进行决策和事中控制;后台对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通过内部约束机制达到强化中、后台对前台的控制反映和监督评价。

  为了进一步完善业务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公司将2009年定位为“制度建设年”,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需要,按照“有效管理、规范操作、切实防范风险”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公司法人治理、风险管理、信托业务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修订了各项管理制度70多项,其中45项重点涉及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制度已颁布施行,使得公司各项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健全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内部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通过公司内网、会议、座谈、报告等方式,公司经营班子和员工之间开展有效的互动和交流,相互传递政策信息;通过公司外部网站及报纸等媒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披露公司资产经营状况,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向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及时披露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等相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内控机制通过内部的自我完善和外部的检查督促来实现监督、评价和纠正。内控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一是自我检验纠错,二是经监管部门的检查提示,在出现遗漏或不足时公司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

  公司从多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09年,扩大了内部审计覆盖范围,公司增加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内部审计力量,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使公司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得以进一步提高。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坚持“宁可错过,不可做错”的风险管理理念,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对外担保、投资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的要求,提足各项准备金。按照1%比例计提一般准备,在此基础上对关注类资产按2%、次级类资产按25%、可疑类资产按50%、损失类资产按100%的比例计提专项准备。其中次级类和可疑类资产,可结合个别认定法上下浮动20%。2009年末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按照资产五级分类标准分类结果为:(1)正常类资产477,998.55万元;(2)关注类资产549.49万元;(3)次级类资产无;(4)可疑类资产无;(5)损失类资产无。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为0、期末数为0。

  4.5.2.2 市场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2009年公司收缩了证券市场的投资业务,股价变动对公司影响较小,对于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侧重于选择业绩面好的股票,设置较低的质押率,同时引入了保证金追加制度和止损线,以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目前暂未开展外币业务,不受汇率市场变动影响;公司加强与政府、银行的合作,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利率的变动会对投资者收益及公司信托报酬产生一定影响。

  4.5.2.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由于公司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而引发的风险。为实现公司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结合公司“制度建设年”的定位,根据新两规和监管要求,公司全面清理、修订、拟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提高预防和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加强流程控制;对于外部事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实行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4 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适时关注2009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和信托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和业务运作带来的影响,顺应政策要求合理设计项目方案;加强公司员工诚信经营、恪尽职守职业道德培训,提升风险和合法合规意识。截至目前,公司信托产品全部实现了按期兑付,公司美誉度和知名度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4.5.3 风险管理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一是加强事前对交易对手(项目)或债务人的尽职调查,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业务,强化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二是事中对交易对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资产分类进行评级及动态管理;三是对重点项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化解已发生的风险、降低损失程度;最后,事后对已结束项目进行审计和后续评价,以获取管理经验。此外,在产品结构设计时,通过结构化配置和多样化组合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在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公司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发挥现有研发人员作用,积极吸引人才,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等领域的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为调整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对产业市场、资本市场等领域实行分散投资,根据公司整体安排,适时调整各领域的投资规模,合理安排期限结构;建立有效的止损防范措施和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日常风险监控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处置化解风险。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完善业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和修订了一系列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和权限,严禁越权操作业务项目;坚持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之间,不同信托财产之间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在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上使前、中、后台部门分设和人员分离,业务交易、会计记录和后续管理监督分离;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准;修改完善公司各类法律文本,以便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制定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奖惩机制等措施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4.5.3.4 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跟踪、研究,提高预见性;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和合规管理部对交易行为或合同进行内部审查,聘请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公司开展项目法律审查和咨询,以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加强职业道德和思想教育,开展培训和座谈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对公司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公司固有财产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固有财产2009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我公司2009年12月31日固有财产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固有财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5.1.2.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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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2合并资产负债表

  ■

  

  5.1.3利润表

  5.1.3.1母公司利润表

  ■

  5.1.3.2合并利润表

  ■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1.4.1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5.1.4.2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化

  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

  6.2.1对外担保

  ■

  6.2.2重大承诺事项

  2008年12月,公司与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富”)就北京新富以持有的6,500万股西南证券股权作价22,750万抵偿欠公司的借款的事项,签订了《和解协议》。后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6,500万股(西南证券折股后为4,615万股)西南证券股份裁定给公司,目前上述股份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同时公司与北京新富签订《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双方对6,500万股(折股后为4,615万股)西南证券的卖出实现收益分配情况进行约定,具体约定如下:

  (1)上述股份全部卖出的时间不迟于可上市流通并公开交易后的90个交易日。

  (2)收益分配方式如下:基础收益=22,750万*17%/360*实际天数(按2008年12月5日起至标的股份上市流通并公开交易止)如处置标的股份的实现收益低于基础收益的,全部归公司所有。超过的收益按一定的比例分范围,随收益绝对额的增加,公司分成比例从50%到30%不等。

  另外如果标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时,按可流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计算(股份数量*上市流通前二十交易日均价-22,750万元),高于基础收益,经北京新富同意,公司也可以将应分配给北京新富的收益折合为西南证券股份通过合法途径交付给北京新富,该股份数按(北京新富应分配金额/(上市流通前二十交易日均价*95%))计算。交付时间限于上市流通后60个交易内,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实现,双方再另行协商交付时间。

  按上述约定分配原则,公司将上述4,615万西南证券股份按技术估值列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1,933.30万元,与之相对应分给北京新富的收益,列示于预计负债14,641.78万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2007年12月10日,因依据信托新两规进行实业剥离的需要,公司与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的重庆路桥44.935%的股权计15,323万股,作价61,445.23万元转让给国信控股。因上市公司限售股权转让的相关限制原因,该股权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经2007年分配送股后,上述股份增至16,855.3万股。

  2009年1月,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完成了其中7,461.3万股(对应原《股权转让协议》项下6,783万股)重庆路桥股权过户手续。2009年3月,按照相关精神,已解除限售的重庆路桥股票可以不予剥离。故公司与国信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终止剩余的9,394万股(对应原《股权转让协议》项下8,540万股)重庆路桥股权的转让,公司按原协议约定每股4.01元价格退还国信控股34,245.40万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重庆路桥61,802,151股,占重庆路桥股份的14.98%。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

  ■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

  ■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

  ■

  6.4.1.6表外业务

  ■

  6.4.1.7收入结构

  母公司口径

  ■

  合并口径

  ■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按信托类型分类

  ■

  6.4.2.2.2主动管理型

  ■

  6.4.2.2.3被动管理型

  ■

  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6.4.2.4.1私募股权投资项目

  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公司积极探索,不断寻求创新发展道路。2008年1月9日,公司发起设立了“鼎益-柏恩私人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期限4年,至2012年1月8日结束,成立金额9,800万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存续金额3,111.69万元。

  6.4.2.4.2公益信托

  2009年9月28日,公司发起设立了“金色盾牌·重庆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公益信托”。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共获捐赠金额7,691.58万元。该信托是全国首个完全意义上以救助人民警察及其家属为目的的公益信托,也是建国以来对公安民警一次性捐赠金额最大的公益基金。信托资金由公司独立管理运用,取得的收益和财产均专项用于救助牺牲、伤病、伤残、特困公安民警及其家属。此次公益信托的设立,彰显了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建设“平安重庆”的正面形象,并体现了公益信托的制度优势,对于促进我国公安民警优抚工作、发展公益事业具有带动示范作用,得到了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和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的充分肯定。

  6.4.2.4.3银信合作和信政合作业务

  自2008年以来,公司先后推出了“山水城市”、“城乡统筹”、“库区创收”等系列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为重庆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江北滨江路工程项目、江北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大渡口建桥工业园、沙坪坝区凤中路项目、渝北区龙头寺公园建设筹集信托资金达260多亿元,为助推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8年9月3日,公司成立了“建设美丽山水城市1号单一资金信托”,45亿元信托资金通过受让渝富公司持有的13.23亿股西南证券股权收益权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重钢环保搬迁项目,从而保证了重钢搬迁的资金需求,使得重钢环保搬迁工程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有序推进,支持了我市的生态环保建设。该项目已于2010年4月16日顺利归还第一期30亿元资金。

  2008年9月9日,公司成立了“城乡统筹1号单一资金信托”,1.74亿元信托资金专项用于潼南县金鸭坝片区危旧房改造及防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这个项目是公司支持县域经济的成功尝试。2010年3月8日,该项目已经顺利到期清算。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从事信托活动。在信托成立之前,对委托人明示信托投资的风险,不承诺保底收益;在信托计划履行过程中,恪尽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所有信托项目均单独开户,单独核算,严格收支管理;从后期管理上,设置专职的信托经理,对信托项目实行及时跟踪管理和书面报告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信托项目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针对各个信托项目的进行情况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定期的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信托项目均按时分配收益,无拖延拒付情况,也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

  注1: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将其持有的国信控股38.412%的股权转让给南光(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1月28日完成工商过户登记手续。

  注2:中华置业原为公司的母公司国信控股的子公司,2009年度因国信控股将其部分股权转让给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国信控股仍持有中华置业20%的股权。

  6.5.3重大关联方交易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

  ■

  6.5.3.3固信交易与信信交易

  6.5.3.3.1固信交易

  ■

  6.5.3.3.2信信交易

  ■

  6.5.4报告期末,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和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年度,公司自营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执行2005年财政部颁发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按照信托项目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分别管理,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公司按《金融企业呆帐准备管理办法》(财金字[2005]49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

  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52,764.9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276.50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2,638.25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275.46万元。

  7.1.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并表口径)

  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4,363.37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276.50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2,638.25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275.46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7.2.1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

  ■

  7.2.2主要财务指标(并表口径)

  ■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7.3.1北京新富抵债股权事项

  公司与北京新富签订了《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双方对该部分西南证券股权出售后的收益分配情况进行了约定,具体情况详见“6.2.2重大承诺事项”。

  2009年12月31日,西南证券收盘价为18.99元/股,该部分抵债股权市值为87,638.85万元。公司以2007年11月23日以来该股票的当日收盘价格为参数,经技术估值后确定该抵债股权价值为61,933.30万元(折合13.42元/股),列示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据以确定应分配给北京新富的收益为14,641.78万元,列示于预计负债。扣除贷款本金后,公司享有该股权溢价为24,541.52万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的净额18,406.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由于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若西南证券股价的大幅变动将会对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均产生较大影响。

  7.3.2减持重庆路桥股份事项

  2009年度内,公司陆续减持了重庆路桥流通股共4,116.05万股,确认了转让收益23,726.21万元。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董尚可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该同志的高管任职资格于2009年3月15日获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核准。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林德琼同志为公司副总裁,林德琼的高管任职资格于2009年6月15日获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核准。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固有:起诉案件1件,即公司诉长春华侨饭店有限公司借款案,标的506.41万元,该案于2008年6月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受理,已开庭审理,双方正在就和解协议进行协商。

  信托:起诉案件3件,即:

  (1)公司诉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要求法院确认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100万股股权拍卖给我公司是合法有效的。该案于2008年8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已开庭审理,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2)公司诉重庆中大东旭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涉案金额5,227万元,于2009年5月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五中院已于2009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重庆中大东旭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对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已开庭审理,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3)公司诉重庆国恒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约4,200万元,于2009年12月25日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现正在诉讼过程中。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固有终结案件1件,即公司诉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涉案金额22,750万元,于2008年12月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北京新富公司以其持有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西南证券折股后为4,615万股股权)抵偿给公司,用于清偿所欠债务。目前上述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名下,该案债务已全部得到清偿,诉讼终结。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监局针对鼎顺信托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以渝银监罚【2009】1号对公司作出了罚款9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监局按照《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文件要求公司加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并修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修订了“三会一层”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修订完善了中长期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重庆银监局对公司在强化合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及内部审计、基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

  根据监管意见,公司进一步树立合规理念、全面梳理和修订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修订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项目的风险排查和评估、解决与重庆三峡银行高管兼任问题、办公系统投入试运行。

  重庆银监局对公司现场监管的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监局对公司存续信政合作信托业务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能按照法规要求开展信政合作业务,信政合作项目运行基本正常,未发现信政合作项目存在清算风险。同时对公司在制度建设,树立合规意识、审慎开展信托业务及信托业务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监管要求。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公司修订完善了《信政合作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信托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等,并在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中对业务审查、操作、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清理解决了个别不够规范项目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重庆银监局对公司“鼎顺”、“同创”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公司妥善解决问题,确保信托项目的正常清算。鉴于个别项目存在的问题,为规避房地产项目的风险,为此,监管部门暂停了公司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和以重庆三峡银行为委托人的全部关联交易并给予公司罚款9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意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妥善解决“鼎顺”问题,该项目已顺利清算完毕。“同创”项目涉及的同创重组工作顺利推进,相关各方取得谅解,签署协议,化解了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重庆银监局亦于2010年4月8日全面恢复了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和以重庆三峡银行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2009年,面对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公司抓住重庆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审时度势,克服重重经营困难,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5亿元,实现净利润5.44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了年初董事会下达的经营任务和经营指标。公司的综合实力、赢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的编制要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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