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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华润锦华 公告编号:2010-11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 是 √ 否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9,665,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3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10年6月4日(星期五)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4日(星期五)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0年6月3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本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8*****002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08*****077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此次分红派息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城区遂州中路309号

咨询联系人:蔡惠鹏 杨春华

咨询电话:0825-2287329

传真:0825-22833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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