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5月26日上午十时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袁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汇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深圳市汇巨技术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成立,其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咨询、计算机配套产品的技术咨询。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深圳市新思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4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40%。深圳市新思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汇巨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无偿向该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万元财务资助。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深圳市新思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将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人民币200万元财务资助。资助金额的使用期限为半年。此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该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6日